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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万】,黄埔区科技局开展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兑现工作

发布于2022-09-15 13:47:00   |   浏览:  |   文字: 【】  【】  【

 

重点内容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科技局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下半年科技项目配套资金资助(后补助)集中受理工作。本批项目涉及申请科技项目配套资助(高新技术产业10条2.0)、申请研发机构奖励(高新技术产业10条2.0)2个政策兑现事项,请按办事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10月14日(星期五)

二、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网上申请: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提交网上申请。
(二)纸质材料受理:预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将申请审批纸质材料提交到区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01

申请科技项目配套资助


# 资助标准
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采用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对国家级科技项目,给予100%的资金配套,最高500万元;对省级科技项目,给予70%的资金配套,最高300万元;对市级科技项目,给予50%的资金配套,最高100万元
单个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超过部分不予配套。
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 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其中第3至12项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系统填报说明:
(1)申请项目名称:具体的项目名称,即上级立项合同书封面的项目名称;
(2)本次申请金额:填阿拉伯数字,不能出现中文,元也不能写;
(3)兑现事项情况说明:本项目获得*****(上级立项的部门)立项资助,上级资助资金***万元,于****年**月**日到达我公司账户;该项目通过上级验收的时间为:****年**月**日。现申请区后补助配套资金****万元。
3.企业“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单位名称与获得上级批准立项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入统证明材料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②“规模以下企业”(未达到规模以上或者达到规模以上但尚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6.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相应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上级有关部门盖章确认的项目立项合同书(产学研合作类项目,还需提供产学研合作申报协议)(原件;若提交复印件的,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8.上级有关部门的立项通知书或项目经费下达通知书和上级资金到达企业账上的入账凭证(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9.上级部门通过验收后下达的正式文件、验收报告/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提供复印件的,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如上级部门明确不组织验收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项目经费支出的专项审计报告/经费支出明细表(原件;若提供复印件的,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1.企业场地证明文件(自建厂房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文件;租用场地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2.企业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承诺书模板,登录黄埔兑现通系统—指南库—科技项目配套资助—材料清单—承诺书—下载
13.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申请兑现补差的项目,应提交已兑现的项目资金证明文件(如企业本次申请市级创新基金立项的区配套资金,该项目同时获得了国家、省级创新基金立项,则需要提供国家、省级创新基金立项文件、上级合同书、上级资金到达企业账上的入账凭证、项目原始申报书等材料);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02

申请研发机构奖励


# 资助标准
对经国家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给予300万元扶持。由国家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单独或与其他部委联合认定的,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兑现;
由其他国家部委单独或联合认定的,分别由国家部委或牵头国家部委相对应的区职能部门负责资金兑现。
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 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其中第3至12项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系统填报说明:
(1)申请项目名称:具体的项目名称,即上级立项通知书的项目名称或认定文件的研发机构名称;
(2)本次申请金额:填阿拉伯数字,不能出现中文,元也不能写;
(3)兑现事项情况说明:本项目***年**月**日获得(上级立项的部门)立项,现申请研发机构奖励资助300万元。
3.企业“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单位名称与获得上级批准立项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入统证明材料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②“规模以下企业”(未达到规模以上或者达到规模以上但尚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盖章确认;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
6.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相应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上级有关部门的立项通知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8.提交给上级部门的研发机构建设申请报告、组建方案等申报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9.通过上级立项部门的考核与评估证明材料(例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等证明材料,该项材料如有,需提供;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0.企业场地证明文件(自建厂房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文件;租用场地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1.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承诺书模板,登录黄埔兑现通系统—指南库—研发机构奖励—材料清单—承诺书—下载
12.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申请兑现补差的项目,应提交已兑现的项目资金证明文件;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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