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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6-14 14:14:00 | 浏览:: | 文字: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一)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三)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当年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三项。
各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址后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xm.gdstc.gd.gov.cn/gqxh/login 网址填写申报。
(一)网上注册登记。
1.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每家企业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2.已有账号、已完成注册的相关单位,不须重复注册。
3.注册完毕后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等。(二) 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1.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申请”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2.选择当地推荐单位,并进行提交。
(三)各地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审核并推荐到上一级系统。对不推荐的企业,各地市科技部门要及时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一)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
(二)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业务咨询电话:
020-37856321、020-38458076、020-38458669
020-38458085、020-87510115、020-38458017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8022360548、18664634739
QQ:2660678077
1.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管理办法
2.各地级以上市名优产品评选工作咨询电话
3.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下载)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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